知识库 > > 【职务任免通知范文】_关于科级干部职务任免通知的范文(职务任免通知范文)

【职务任免通知范文】_关于科级干部职务任免通知的范文(职务任免通知范文)

时间:2024-03-17 作者:本站作者 来源:网络

任何工作的部门组织机构中,对人员调动的任命都是应该受到重视的,那么小编这里就为大家找到了关于科级干部职务任免通知的范文。

科级干部职务任免通知

【一】

关于科级干部职务任免的通知

监属各单位:

经监狱党委会议(2015-11-02)研究决定:

一、李红梅提任警务督察队队长,不再负责团委工作。

二、应 旭提任五监区教导员、党支部副书记。

三、张亮亮提任八监区教导员、党支部副书记。

四、罗 剑提任后勤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七监区二分监区指导员职务。

五、赵满元提任警务督察队副队长兼负责团委工作。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为一年。

2015年11月10日

【二】

于科级干部职务任免的通知

监属各单位:

经监狱党委2015年11月2日会议研究决定:

一、杜运林任狱政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医院教导员、党支部书记职务。

二、钟 山任教育改造科科长,免去其八监区监区长、党支部书记职务。

三、于新忠任服刑指导中心主任,免去其狱政管理科科长职务。

四、杨 文任组织宣传科科长,免去其教育改造科科长职务。

五、刘市明任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刑罚执行科科长职务。

六、徐卫东任人事警务科科长,免去其组宣科科长及离退休科科长职务。

七、沈 强任劳动保障科科长,不再兼任政治处副主任、人事警务科科长职务。

八、滕 涛任劳动改造科科长,不再兼任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职务。

九、马 骏任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不再兼任劳动改造科副科长职务。

十、王建军不再负责服刑指导中心工作。

十一、熊德勇任监狱财务科副科长,免去其企业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十二、黄应军负责刑罚执行科工作。

十三、方 雷任八监区监区长、党支部书记,免去其四监区监区长、党支部书记职务。

十四、李红兵负责四监区工作。

十五、廖仕伦任四监区副监区长,免去其五监区副监区长职务。

十六、胡银安任医院副院长,免去其八监区副监区长职务。

十七、刘 祥任一监区副监区长,免去其生活卫生科副科长职务。

十八、杨恒高任服刑指导中心副主任(负责监狱迁建相关工作),免去其七监区副监区长职务。

2015年11月3日

【三】

各村、社区、街直企业单位党支部(党总支、党委):

因工作需要,经街工委研究决定,街科级干部调整任命和职责分工为:

李邦顺同志任街“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科长);

韩新华任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科长),专职负责信访稳定工作;

陈惠芳任街人大代表联络科科长,同时负责大城管相关工作;

童世华任街工会常务副主席(科长),同时负责纪检办具体工作和“城中村”改造相关工作;

董四莲任街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汪 华牵头负责街党政办公室工作;

顾华良任街组织宣传统战科副科长;

李子寒任街防火办主任(科长);

梅青刚任街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科长)。

陈 慧继续任街妇联副主席、文化站站长,同时负责街工会具体工作。

免去:

李邦顺街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梅青刚街人大代表联络科科长职务;

李子寒街组织宣传统战科科长职务;

顾华良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副主任(副科长)职务;

童世华街“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主任兼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硚口区委长丰街工作委员会

2012年7月26日

【四】

关于欧阳习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办部委,县直正科级以上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委员会):

经研究同意:

欧阳习甫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正科),免去其中共隆回县水务局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肖时健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正科),免去其中共隆回县畜牧水产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李良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正科);

陈魁星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正科),免去其中共隆回县旅游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欧阳利人同志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共隆回县直属机关委员会委员(兼)职务;

免去苏建湘、孙在龙、龙定云同志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范贤刚同志中共隆回县纪委驻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纪检组组长职务;

马昌永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肖东英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纪委驻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纪检组副组长职务;

免去刘艳萍同志隆回县保密局副局长职务;

邓华艳同志任隆回县接待(外事)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隆回县接待(外事)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金发同志中共隆回县档案局党组成员、隆回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陈云鹤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免去其中共隆回县两烟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成员、中共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兼)职务;

免去邓集柏同志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谭小红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纪委驻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副组长职务;

戴琛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直属机关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陈端吉、刘程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主任科员;

免去廖宇平同志中共隆回县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游贤林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袁霞容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委老干部局主任科员;

免去刘优秀同志中共隆回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职务;

钱水平同志任中共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委员、书记、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免去其中共隆回县民政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罗崇灿同志中共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书记、委员、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职务;

免去马建飞同志中共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彭南勋同志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胡超纲同志任隆回县总工会主任科员;

免去陈鹏飞同志中共隆回县总工会党组成员、隆回县总工会副主席、中共隆回县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委员会委员(兼)职务;

彭南彪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委党校校务委员、第一副校长,免去其中共隆回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中共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魏彪同志任中共隆回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书记;

免去陈扬喜同志中共隆回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范吉权同志任隆回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免去李小平同志隆回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职务;

免去胡华树同志中共隆回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隆回县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职务;

免去欧阳晓明同志隆回县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职务(兼);

免去欧阳黎、肖了华同志中共隆回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刘吉兰同志中共隆回县纪委驻中共隆回县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职务;

免去袁小林同志隆回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肖小平同志隆回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职务;

免去廖耀华同志隆回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职务;

郑希华同志任中共隆回县新闻传媒中心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龚小平同志中共隆回县新闻传媒中心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张晗同志任中共隆回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雷军新同志任中共隆回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刘定伟同志中共隆回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委员、中共隆回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刘文华、宋明烨 同志任隆回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主任科员;

王瑞望同志任中共隆回县 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正科),免去其中共隆回县体育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唐书芳、宁奋强同志任隆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

免去佘立安同志中共隆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罗电英同志隆回县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职务;

免去蒋丽华同志中共隆回县中医院总支部委员会委员职务;

聂曲平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委群众工作部部长、中共隆回县信访局党组书记、成员、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职务;

罗清池同志任隆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曾祥虎同志任隆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中共隆回县纪委驻隆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刘建文同志任隆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杨辉华同志任隆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成员、中共隆回县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委员会委员(兼)职务;

免去杨瑞文同志中共隆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周卫平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正科),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商务局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康平凡、郭建国同志中共隆回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刘带云同志隆回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袁丰同志中共隆回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隆回县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罗忠炼、刘新春同志任隆回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宁日华同志任隆回县森林公安局主任科员,免去其隆回县森林公安局金石桥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刘光国同志任隆回县森林公安局主任科员,免去其隆回县森林公安局花门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刘家洪、韩玉蛟同志任隆回县森林公安局主任科员;

彭斌同志任隆回县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免去其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职务;

范云升同志任隆回县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免去其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科科长职务;

免去陈和军同志隆回县人民检察院秘书行政科科长职务;

免去肖鸿梁同志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林业检察科科长职务;

免去田玉英同志隆回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杨爱国同志任隆回县人民法院主任科员,免去其隆回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戴武宝同志任隆回县司法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司法局党组成员、中共隆回县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委员会委员(兼)职务;

杨书其同志任隆回县司法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司法局党组成员、中共隆回县纪委驻隆回县司法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免去刘腾跃、陆湘立同志中共隆回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罗秋华同志任政协隆回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免去谭中州、李伯典同志中共政协隆回县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黄银华同志任中共隆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科级纪检员、中共隆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焦建树同志中共隆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纠风室主任职务;

免去彭楠同志中共隆回县纪委驻中共隆回县委统战部纪检组组长职务;

谭敏同志任隆回县工商业联合会主席、隆回县总商会会长;

免去刘芬同志隆回县工商业联合会主席、隆回县总商会会长职务;

邓文龙同志任隆回县工商业联合会(隆回县总商会)主任科员;

免去马岚同志中共隆回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隆回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母健勇同志隆回县归国华侨侨眷联合会主席职务;

胡国胜同志任中共隆回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桃洪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孙孝松同志任中共隆回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正科),免去其中共隆回县粮食局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周小明同志任中共隆回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委员会委员(正科),免去其中共隆回县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职务;

刘玉华同志任隆回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主任科员;

免去尹华炳同志中共隆回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成员、中共隆回县直属机关委员会委员(兼)职务;

免去朱曙华同志中共隆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委员会副书记、委员、中共隆回县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委员会委员(兼)职务;

丁加阳同志任中共隆回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中共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审计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刘建良同志任中共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正科),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郑和安同志任中共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正科);

苏小斌同志任中共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正科),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山界回族乡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曹乐伟、郑长华同志中共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覃锋、刘飞云、杨华、陈文明同志任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廖丹梅同志任隆回县政务中心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政务中心党组成员职务;

王觉民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周乐健同志任中共隆回县环境卫生管理局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市场管理中心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刘跃进同志中共隆回县工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组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戴宇安同志中共隆回县工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组成员、中共隆回县纪委驻隆回县工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纪检组组长职务;

钱金华同志任中共隆回县两烟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书记;

免去袁清球同志隆回县残疾人事业联合会理事长职务;

周春锦同志任中共隆回县旅游局党组成员、书记;

肖晓艳、戴建华、陈帆同志任隆回县旅游局主任科员;

吴厚宾同志任中共隆回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农业局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欧阳雨秀同志任隆回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刘向华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委群众工作部部长、中共隆回县信访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易自如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委群众工作部(隆回县信访局)主任科员;

刘期艺同志任中共隆回县统计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戴爱平同志任隆回县统计局主任科员;

刘城培同志任隆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谭丁平同志任隆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刘期君同志中共隆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张华林同志中共隆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党组成员、中共隆回县纪委驻隆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免去黄长庚同志中共隆回县煤炭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刘俊、刘旭奇同志中共隆回县 煤炭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文丁第同志中共隆回县煤炭局党组成员、中共隆回县纪委驻煤炭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周述明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商务局(隆回县粮食局)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统计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匡建文同志任隆回县商务局(隆回县粮食局)主任科员;

免去曾凡治同志中共隆回县商务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杜国田同志中共隆回县粮食局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庆国同志任隆回县供销合作联社 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供销合作联社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罗淑兰同志中共隆回县财政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邹良松同志任隆回县财政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丁正华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书记;

肖祥阳同志任隆回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科员;

免去王保云同志中共隆回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马向阳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审计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成员、中共隆回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兼)职务;

刘小云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书记(正科),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刘达平、廖继虎同志任隆回县审计局主任科员;

廖友学同志任中共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肖志刚同志中共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陈中明同志任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

刘升美同志任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周海清同志中共隆回县市政工程管理站支部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刘界夫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党组成员、书记;

肖正升同志任隆回县城乡规划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宁友胜同志中共隆回房产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范景同志中共隆回县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辉同志任隆回县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王风华、周松石同志中共隆回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职务;

胡德伟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桃洪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李清海同志中共隆回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欧阳河清同志中共隆回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中共隆回县纪委驻隆回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纪检组组长职务;

陈爱彪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农业局委员会委员、书记、中共隆回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免去刘万红同志中共隆回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中共隆回县人民政府农村办公室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梁自江同志中共隆回县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中共隆回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

免去段世安同志中共隆回县纪委驻中共隆回县委农村工作部纪检组组长职务、中共隆回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

陈立湘同志任隆回县农业局(中共隆回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农业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龙际发、周治松、罗哲庭同志任隆回县农业局(中共隆回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科员;

免去肖立平同志中共隆回县农业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廖联珍同志中共隆回县农业局委员会委员、中共隆回县农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刘铜同志中共隆回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张富国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田昌金同志隆回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谭发舟同志任中共隆回县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文湘鹏、文月堂同志任隆回县畜牧水产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职务;

谢伟、郭桢干同志任隆回县畜牧水产局主任科员;

刘祖中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成员、书记;

免去肖军生同志中共隆回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张伯赞同志任中共隆回县林业局委员会委员、书记、隆回县森林公安局政治委员(兼),免去其中共隆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彭孝富同志中共隆回县林业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瑞生、陈召和同志任隆回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肖拥军同志任中共隆回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工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谭持跃同志中共隆回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钱书勇同志中共隆回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李跃先同志中共隆回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成员、中共隆回县纪委驻隆回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组组长职务;

宁顺招同志任中共隆回县水务局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王明成同志中共隆回县县水务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维湘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林业局委员会书记、委员、隆回县森林公安局政治委员(兼)职务;

李小笑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书记(正科),免去其中共隆回县物价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魏仁安同志中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罗德美、罗军志同志中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职务;

罗荣华同志任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物价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胡腊球同志任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物价局党组成员职务;

刘松青同志任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隆回县物价局党组成员、中共隆回县纪委驻隆回县物价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免去尹明琪同志中共隆回县物价局党组成员职务;

黄胜军同志任中共隆回县教育局委员会委员、书记;

免去彭和生中共隆回县教育局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向跃同志任中共隆回县教育局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隆回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职务;

免去易佑勇同志中共隆回县教育局委员会副书记、委员、中共隆回县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委员会委员(兼)职务;

免去马文超、胡名顶同志中共隆回县教育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范端莲同志任隆回县教育局主任科员;

免去王德富、戴金文同志中共隆回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王旺中同志中共隆回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委员、中共隆回县交通运输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刘光绍同志任隆回县羊古坳乡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免去廖绍楚同志中共隆回县西洋江镇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立新同志任隆回县三阁司镇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在此次县政府机构改革中,退出领导岗位后免职的科级领导干部,县委不再任命为同级非领导职务,但保留其免职前的相应职级待遇。

有关群团组织班子成员的任免,请按有关章程规定办理。

中共隆回县委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