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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握“公权力”的副县长履历不能藏“私”

时间:2024-02-29 作者:本站作者 来源:网络

原标题:手握“公权力”的副县长 履历不能藏“私”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申请希望公开陕西榆林市神木县副县长刘亚萍的履历.官方公布信息显示,刘亚萍,女,2007年9月起担任子洲县副县长,时年28岁.由于官方没有公布其完整履历,引发当地人的网络询问和信息公开申请.11日下午,神木县政府终于公布了刘亚萍的详细履历.(12月12日中国青年网)

28岁官至副县长,这难免引起误会,因为在公众的认知中28岁的正科级干部已经殊为不易,要是县处恐怕就是凤毛麟角了;现有公务员的升职体系中,从科员晋升县处级干部至少需要10年时间;加之,近些年曝出的官员履历造假事件,更是会让人产生怀疑,比如,陕西铜川市印台区委书记延红岩的履历显示12岁工作,成为舆论围观的焦点.

实际上,随着职位不断升高,官员的履历内容也会更加“丰满”,其背后有着“内在”逻辑.如党校的研究生学历,数年基层的工作经历等,丰富和厚重的履历不仅代表官员的“名片”,直接显示给上级领导,更可以为官员的升职提供“筹码”.因此,一般情况下,官员总是想着办法“粉饰”履历.

有人认为,官员也是人,个人的隐私权,也要受到保护.这话倒是不假.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公众要了解的信息并不是官员的家庭琐事,个人隐秘信息等,而是最基本的上学、任职经历等,更为重要的是,这也是官员手中的“公权力”决定的,公权力的来源是人民,公众要求了解领导干部的基本信息也就天经地义了.换言之,要是履历没问题,为官清廉,为啥不给公众看呢?

同时,公开官员履历,有关部门希望起到两个基本作用:告知消息,接受监督.只有告知全面、具体、准确的信息,才能让公众具有判断的基础和监督的可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笔者相信,在官员任命之前,组织部门不可能不全面考察干部的基本履历,更不会让“身家”不清白的干部任职.

值得提到的是,官员任职过程中,也存在破格提拔的例子.只要是在政策允许之内,组织部门全面考察之下,写清楚,讲明白,大多数网友还是会“买账”的.别再吝惜“笔墨”,挑动网友敏感的神经.令人感到欣慰的是,这次神木县做到的不仅是“尽快”,而是“马上”,公布了这名干部的履职简历,给公众交代,证自身清白.(齐国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