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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网点假币零收缴现象应引起关注(基层网点是银行的什么)

时间:2024-01-06 作者:本站作者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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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人民银行在金融机构上缴假币和对基层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假币收缴业务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些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假币收缴时常为零,甚至多年没有收缴假币,存在严重的零收缴现象,影响到了假币收缴工作,应引起关注.

金融机构一些临柜人员没有把假币收缴工作当作社会责任,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碍于人情,怕得罪人,怕影响业务,对发现的假币没有按照规定强制收缴,而是过机、过手、过眼后,以“换一张、你这张钱有问题”等方式,将假币退还客户,形成假币流通恶性循环,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社会公众法制观念淡薄,对假币危害认识不足.县域农村反假货币知识不够,假币鉴别技能差,对假币危害认识不足,误收假币后不是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是将假币上缴银行,而是存在侥幸心理,心安理得地想方设法迅速使用掉,把假币用出去,避免损害自身的利益,有意或无意充当了假币的传播者,造成了假币非法流通的恶性循环.

假币收缴业务立法滞后.对于不收缴假币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除对金融机构进行经济处罚外,对相关责任人员只是责成金融机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机构和对临柜人员处罚较轻,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假币不收缴行为,假币收不收成为无关紧要的事情,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假币零收缴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采取以下对策.建立假币收缴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假币收缴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将假币收缴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积极收缴假币的临柜人员给予奖励,对不收缴假币或不积极收缴假币的临柜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提高临柜人员假币收缴的积极性.

加强教育,提升金融机构临柜人员社会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加强对金融机构临柜人员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反假货币工作的社会责任意识,真正担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对发现的假币按照规定强制收缴,严把金融机构收缴假币的重要关口,防止假币在金融机构“露面”后重新流入社会.

反假、打假宣传齐头并进,提高社会公众的反假意识.要进一步加大反假货币宣传工作的力度,深化反假、打假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公众自觉抵制假币和不使用假币,增强群众识假、防假、反假意识,提高社会公众识假、反假、打假意识和能力,构筑反假、打假的群众防线,同时将误收假币再次使用严格纳入法律法规的管理范畴,使假币无藏身之地.

完善假币收缴立法工作.人民银行和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推动假币收缴立法工作,对于不收缴假币行为,应与法律条文中增加严格的处罚措施,明确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法律层面上规范约束假币收缴工作.

加强反假货币工作管理与监督.人民银行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定期调阅金融机构临柜人员办理业务的录像资料、到营业网点实质性测试等方式,查处拒收和变相拒收假币行为.同时建立假币收缴举报制度,对举报人予以重奖,对违规金融机构予以重罚,发动社会力量和群众监督力量规范假币收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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