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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全面优化住宿生休息环境,保障广大住宿生同学以充沛的精力、良好的心境进行高效率学习.特制定《邹城二中住宿生纪律要求、监管措施及违纪处理规定》,望全体住宿生认真遵守、严格执行.
一、宿舍区全面纪律要求:
1、住宿生休息纪律要求:
(1)午休入宿舍楼(院)时间:中午12:30之前,宿舍楼(院)锁门时间:12:30(值班教师或女保安楼门控制时间),上床休息时间:12:45,值班教师或女保安督促休息时间:12:40,安静休息时间:12:50~13:50,值班教师或女保安检查时间:12:50(同时记录缺席学生),起床时间:13:50以后(以切实保证休息时段环境安静);
(2)晚休入宿舍楼(院)时间:晚上10:30之前,宿舍楼(院)锁门时间:10:30(值班教师或女保安楼门控制时间),宿舍熄灯时间:10:45,上床休息时间:10:45,值班教师或女保安督促休息时间:10:40,安静休息时间:10:50~次日早晨5:30,值班教师或女保安检查时间:10:50(同时记录缺席学生),起床时间:早5:30以后(以切实保证休息时段环境安静);
(3)凡不按时入宿舍楼(院)、入宿舍、上床安静休息的行为(包括说话、走动、亮灯学习的现象),一律视为违纪,由值班教师或女保安查处、记录;及时报政教处并反馈到年级按“违纪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2、必须按时走出宿舍区到教室学习.凡不按时离开宿舍,上课、晚自习期间在宿舍逗留的人员,一律视为违纪,由值班政教员、女保安和宿舍管理员查处、记录;并反馈到年级按“违纪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3、禁止任何男生在任何时间进入女生宿舍楼,对于违规者(包括主动带男生入内的女生),由值班宿舍管理员、女保安和责任政教员负责查处、记录,并反馈到年级按“违纪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4、上午放学外出的住宿生必须在12:20前返校,在教室学习的同学必须在12:25前出教学楼;晚上放学后外出的住宿生务必在22:20前返校,在教室学习的同学必须在22:25前出教学楼.不准在午休、晚休前带饭菜入宿舍区,不准在午休时间和晚上放学后在校园内逗留.值班校门保安和教育管理督查组及时巡逻,盘查违纪学生;对于晚于规定时间入宿舍的住宿生,由宿舍管理员和值班教师或女保安负责违纪行为的查处、记录、批评教育和向政教处汇报.
5、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喝酒、打牌、下棋、玩手机、看不健康书籍、私藏管制刀具等凶器;严禁结帮拉伙、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串宿舍等行为.由值班政教员、值班老师或女保安监控、查处和记录、汇报.
6、自觉服从宿舍室长、宿舍管理员、值班教师、政教员和保安人员的教育、管理,不顶撞、不抵触、不扩大事态,树立自身良好形象,积极为班级争光.凡不服从值班人员教育管理的行为,一律视为违纪,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并适当扣除本班纪律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二、宿舍区休息纪律监管:
男生宿舍由各年级值班班主任(或级部领导)负责,女生宿舍由女保安负责.值班纪律要求:
1、不允许迟到、早退、中途离开,有事要避开值班时间,原则上不允许调换值班;要爱护值班室所有设施(尤其是被服),若有损坏(污染),自负责任;
2、午、晚饭就餐要尽量在餐厅,不允许回家.要按时、按规定到位控制环境、督促休息并进行
出勤、守纪情况的全面细致检查、记录(具体到床位,缺勤人员要在午休后或晚休后及时报告级部主任),在第二天早晨由宿管员报给相应政教员;政教员要及时量化、通报并向级部反馈;
3、要自觉增强责任心,积极认真为学生服务,切实防止任何形式的应付、消极怠工行为,确保午休、晚休学生的安静休息环境;
4、值班班主任、政教员和年级领导要充分利用好小黑板或书面通报,及时提醒、通报相关信息;
5、学校“教育管理督查组”的值班人员对每天午、晚休的值班班主任(女保安)的履职情况按时进行检查、记录,出勤到位和执勤情况每个月度向学校办公会议进行通报.
三、住宿生违纪处理规定:
1、违反休息纪律住宿生的处理:
(1)违纪一人次,视违纪情况扣班级纪律分0.5~3分,当月度扣分达到20分的班级,月度班主任绩效按最低档计算;学年累计扣分达到100分的,取消学年度该班级的“模范班集体”和班主任的“优秀班主任”评选资格.
凡在一学期内违纪累计达到10次的学生,取消学期和学年任何“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资格,当学期和本学年思想品德和操行等级定为不合格,并记入个人发展报告,严重违纪行为一并如实记入学生发展报告.
(2)每月度,违纪第一次的住宿生,由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学生本人写出违纪检讨书交班主任留存,之后班主任向级部主任汇报处理情况;该生的第二次违纪,交给家长领回家进行必要的教育、悔改,在学生书面检讨和家长承诺的基础上返校上课,并在班主任的监督下向本班同学检讨、班主任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同时,班主任要向级部主任汇报处理情况,并进行口头整改承诺,班级对该生纳入重点管理;该生第三次违纪,立即取消住宿资格,交给家长在校外另安排学生住宿、并进行监管,同时年级报学校建议给予必要的校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回家反思、回家学习),并记入该生发展报告和相应档案中.
每月度中,对于本班连续出现10人次违纪的班级,班主任要向相应级部主任拿出班级宿舍管理的书面公开整改承诺和整改措施,并报政教处备案.
2、对于进入女生宿舍的男生(或带男生进入女生宿舍的女住宿生),每发现一次(每人次)扣班级纪律分3~5分,违纪人进行书面检查,相应班主任写出整改保证并经级部主任签字后交政教处备案,学校对违纪人员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3、凡是在宿舍内吸烟、喝酒、打牌、下棋、私藏凶器或结帮拉伙、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等行为,出现一次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全校通报,记入本人发展报告;本人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在班内通报,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纳入班级重点管理对象.
4、对于不自觉服从宿舍室长、宿舍管理员、自管检查组、政教员、值班教师或学校保安教育、管理的学生,视情况给予班级扣分1~5分(纳入上述计算),停课回家反思、家长教育,直至取消住宿资格的处分或必要的校纪处分.
4、以上所有违纪现象,政教员、级部主任都要及时记录、留存档案材料,以备后用.
四、此项工作整体上由政教处负责调度、监管,各年级具体负责本年级值班班主任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组织管理、督促指导和效果评估,加大对本年级住宿生的休息纪律和自觉服从管理的教育规劝.
五、本规定由学校政教处负责解释.发自级部主任、班主任、班长、宿管委员和室长,同时发自校级领导、政教处、宿舍管理员和学生自管检查组,并在教室、宿舍内张贴,全体同学要经常学习、认真遵守.
2201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