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服务百科信息网!
首页 >机构 >国际移民组织
国际移民组织

国际移民组织

(1951年成立的人道主义组织)
国际移民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 IOM)是联合国联系组织。截至2019年3月,有173个成员,8个观察员国。在比利时和美国的倡议下,1951年12月5日在布鲁塞尔召开了“国际移民会议”并决定成立欧洲移民问题政府间委员会(ICEM)。该组织的章程于1953年产生,1954年生效,1955年交联合国秘书处登记并编入《联合国条约集》。1980年,该组织改名为“移民问题政府间委员会(ICM)”。1987年5月,该组织修改章程,新章程于1989年11月14日生效。根据新章程,该组织改用现名“国际移民组织(IOM)”。2016年成为联合国联系组织。截至2016年6月,有165个成员,10个观察员国。现任总干事安东尼奥·维托里诺(Antonio Vitorino,葡萄牙人),2018年10月1日上任,任期5年。前任总干事威廉·斯温(William Lacy Swing,美国人),2008年上任,任期至2013年。副总干事娜西莎·德·雷·艾斯卡勒夫人(Mrs. Narcisa deLeon Escaler,菲律宾人),1994年当选,任期5年。
国际移民组织资料
  • 中文名:国际移民组织
  • 外文名: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
  • 总部地址:瑞士日内瓦
  • 组织性质:非政治性的人道主义组织
  • 成员国数量:165个
  • 宗旨

    国际移民组织是非政治性的人道主义组织,其宗旨是通过与各国合作处理移民问题,确保移民有秩序地移居接收国。为此规定了五大职能,即:

    (1)安排由于现有设施服务不足或没有特别协助便不能移民者有组织地迁移至那些提供有秩序移民机会的国家;

    (2)参与对难民、流离失所者和其他需要国际移民服务的个人进行有组织的迁移,对这些人可由本组织和有关国家,包括承诺接受这些人员的国家作出安排;

    (3)应有关国家的要求并同其达成协议,提供移民服务,如招募、选择、分类、语言培训、定向活动、医疗检查、安置、有助于接收和融合的活动,并就移民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和符合本组织目标的其他协助;

    (4)应各国要求或同其他有关国际组织合作,为移民自愿返回包括自愿遣返提供类似的服务;

    (5)为各国及国际组织和其他组织提供论坛,交换意见和经验,促进国际移民问题上各种努力的合作和协调,包括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以寻求切实的解决方法。

    宗旨是在全世界范围内确保移民有序流动,并协助有关国家处理移民问题。

    主要负责人

    总干事安东尼奥·维托里诺(Antonio Vitorino,葡萄牙人),2018年10月1日上任,任期5年。[1]

    出版物

    《国际移民》(International Migration),季刊,英文;

    《国际移民组织拉丁美洲移民杂志》 (I0M Latin American Migration Journal),英、西文;

    《移民与健康》 (Migration and Health),季刊,英文;

    《国际移民组织新闻》 (10M News),月刊,英、法、西文;

    年度报告》(Annual Report),英、法、西文。

    组织机构

    (1)理事会:由全体成员国的代表组成,每年举行一次届会,理事会主席任期一年。理事会的职能是决定该组织的政策,审议并批准执行委员会和总干事的报告,审议该组织活动方案、预算、开支等。

    (2)执行委员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11个成员国的代表组成,任期两年。执委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研究和审议该组织的政策、计划和活动、总干事的年度报告,审查理事会权限内的财政或预算,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就理事会权限内的问题作出紧急决定等。

    (3)行政署:由总干事、副总干事和理事会决定的其他工作人员组成,总干事和副总干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任。总干事对理事会和执委会负责。

    组织职能

    (1)安排由于现有设施服务不足或没有特别协助便不能移民者有组织地迁移至那些提供有秩序移民机会的国家;

    (2)参与对难民、流离失所者和其他需要国际移民服务的个人进行有组织的迁移,对这些人可由本组织和有关国家,包括承诺接受这些人员的国家做出安排;

    (3)应有关国家的要求井同其达成协议,提供移民服务,如招募、选择、分类、语言培训、定向活动、医疗检查、安置、有助于接收和融合的活动,并就移民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和符合奉组织目标的其他协助;

    (4)应各国要求或同其他有关国际组织合作,为移民自愿返回包括自愿遣返提供类似的服务;

    (5)为各国及国际组织和其他组织提供论坛。

    加入联合国

    2016年7月25日,联大当天通过决议,批准了《联合国同国际移民组织间关系协定》的决议草案,同意国际移民组织成为联合国系统的相关机构。这一协定旨在加强双方合作,增强各自履行任务的能力,对今后的合作与协调方式等作出一系列具体安排。

    同我国的关系

    该组织未与我建立正式关系前,曾协助我遣返一些受国际犯罪集团诈骗而非法出境的中国公民。我常驻日内瓦联合国代表团的官员曾应邀列席该组织举办的移民问题研讨会。

    中国于2001年6月成为其观察员国。

    2003年,中国与国际移民组织 (IOM)关系发展顺利。4月1―2日,亚洲劳务移民部长级磋商会在斯里兰卡科伦坡市召开。会议由斯里兰卡就业与劳动部和国际移民组织共同主办,劳动部副部长步正发率团与会。7月2-3日,瑞士联邦政府在国际移民组织协助下,在伯尔尼召开“伯尔尼倡议”移民同题磋商会议,外交部国际司参赞陈伟榷出席了会议。9月19―19日,国际移民组织亚太区高级顾问古村赖男一行访华,与外交部国际司、领事司主管司领导就中国与欧盟合作打击非法移民问题进行丁会谈,外交部部长助理沈国放会见了古村一行。

    2006年9月5日,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沙祖康大使在瑞士日内瓦与国际移民组织总干事麦金利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际移民组织关于国际移民组织在北京设立联络处的协议》。

    2007年12月至2010年6月,中国与国际移民组织合作开展了中国移民管理能力建设项目。2011年4月,中国移民管理能力建设二期项目正式启动,为期三年。

    2012年8月22日,外交部部长助理马朝旭与应邀来华访问的国际移民组织总干事斯温举行会谈。双方就当前国际移民形势、中国与国际移民组织合作等问题深入交换意见。

    2012年8月22日,外交部长杨洁篪会见应邀来华访问的国际移民组织总干事斯温。

    时任外交部长杨洁篪会见应邀来华访问的国际移民组织总干事斯温

    杨外长充分肯定国际移民组织在促进全球移民有序流动及国际移民合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积极评价双方在开展移民管理能力建设合作方面取得的进展,表示中方愿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移民组织合作,共同应对移民问题带来的挑战。

    斯温积极评价中方在加强移民管理及海外移民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就,赞赏中方为推进双方合作所做努力,表示愿与中方共同努力,推动双方合作不断取得新成果。

    2013年9月3日,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会见国际移民组织总干事斯温,双方就当前国际移民趋势、加强务实合作交换了看法。

    2014年5月26日,外交部副部长李保东会见来华访问的国际移民组织总干事斯温。双方就加强合作、保护海外中国公民人身安全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2015年8月24日,外交部副部长李保东会见来华访问的国际移民组织总干事斯温,就深化双方合作关系、中国加入移民组织等问题交换看法。

    2016年6月13日,外交部副部长王超向国际移民组织总干事斯温提交了由外交部长王毅签署的关于中国申请加入国际移民组织的函。

    2016年6月30日,国际移民组织举行特别理事会,通过决议批准中国、所罗门群岛和图瓦卢的加入申请,从而使该国际组织的成员国总数增加到165个。

    参考资料

    [1] 组织(会议)概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外交部[引用日期2020-09-01]

  • 上一篇百科:青岛四季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 下一篇百科:黑色安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