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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事服务费

医事服务费

(对医疗机构运行成本的补偿)
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其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2012年5月,北京市医改推出了新政:为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选取试点医院,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和药品销售加成的费用,对试点医院收入来源进行结构性调整,建立“医事服务费”,即按照医师职级确定患者在门诊的诊疗费。2017年3月22日,《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医事服务费资料
  • 中文名:医事服务费
  • 地点:北京市
  • 时间:2012年5月
  • 对应:医改推出了新政
  • 新规

    2017年3月22日,《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4月8日起,北京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将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同时,435项医疗服务价格将规范调整。

    此次医改核心内容共有3项,分别是: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施有升有降的调整。[1]

    此次医改,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北京市医保基金将医事服务费整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

    不同级别的医院、医生,医事服务费及报销金额均有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本次改革,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规范调整。

    这些项目具体包括:

    综合医疗服务类(床位、护理等)125项,占28.7%;

    影像学诊断类(CT、核磁等)185项,占42.5%;

    中医医疗服务类(针灸、推拿等)96项,占22.1%;

    临床手术治疗类(阑尾切除术等)26项+临床物理治疗类(放疗等)3项,占6.7%。

    上调项目:

    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

    如普通床位费从现行28元调整为50元,二级护理从7元调整为26元,阑尾切除术从234元调整为560元,针灸从4元调整为26元等。

    降低:

    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

    如头部CT从180元降低到135元,核磁从850元降低到400-600元,PET/CT从10000元降低到7000元。并通过配套取消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1]

    此次所公布的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下浮幅度不限。另外,此次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报销的个别项目外,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和新生儿诊疗项目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96项中医类项目,也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医事服务费

    部分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 表如图。

    测算

    通过卫生部门对405个病种的静态测算显示,改革后,门诊患者次均费用平均降幅为5.11%,住院患者例均费用平均涨幅为2.53%。短期看,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但从长期看,通过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是让百姓受益。

    常见病、慢性病患者费用变化方面,门诊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改革后门诊次均医疗费用从602.44元,下降到560.30元,降低42.14元,平均降幅7%,高于门诊患者次均费用降幅;住院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如老年性白内障、心绞痛、脑梗死、类风湿等),改革后住院例均医疗费用由24296.24元上涨到24432.98元,例均上涨138.75元,增幅0.56%,低于住院患者例均费用涨幅。[1]

    贴士

    医保报销流程不变 社区卫生机构上门医疗纳入报销

    市人社局明确,改革实施后,参保人员就医报销流程保持不变。也就是说,本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仍执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相关规定,就医报销流程不会发生变化。

    同时,为了配合医药分开改革,进一步方便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病患者在社区就近就医用药,免去为开药到大医院往返奔波排队的麻烦,北京市人社局推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

    其中包括增加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有1400多家,未来,这个数字还将不断增加。北京市还鼓励社区卫生机构开展居家上门医疗服务和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均按规定予以报销。

    同时,北京市明确,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凡在大医院能报销的药品,在社区也都能报销。而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4种慢性病患者,可享受2个月长处方报销便利。[1]

    模式

    医事服务费

    医事服务费的建立一方面是保持了医院收入上的平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患者的合理就诊,避免患者过多的涌向专家门诊,让专家可以为更多疑难杂症的患者来服务。

    医事服务费从根本上切断医院收入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关系,不论是北京市患者还是外地患者,负担均减轻,费用减少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个人负担减轻。对于新设立的医事服务费,医保定额报销40元,以本市80%以上的普通门诊医保患者为例,医药分开改革前后,每人次个人支出由3元减为2元;二是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和15%药品加成后带来的直接费用减少;三是杜绝过度用药、滥用药等现象带来的间接费用减少;随着医改的推进,医疗保障的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看病负担将进一步得到减轻。

    试点

    自2012年7月1日启,北京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儿童医院、积水潭医院、同仁医院在内的5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下月起将正式落实公立医院改革医药措施,开始收取医事服务费。

    试点改革期间,医事服务费医保报销额度最高为60元。

    参考资料

    [1] 北京医改新政公布: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 · 凤凰网[引用日期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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