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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廷芳

伍廷芳

(中国近代第一个法学博士)
伍廷芳(1842年7月30日-1922年6月23日),字文爵,号秩庸,祖籍广东新会,近代中国外交家。[1][2]
伍廷芳资料
  • 英文名:Wu Ting-fang
  • 本名:叙
  • 国籍:中国籍贯
  • 民族:汉族生肖
  • 出生信息:1842年7月30日,新加坡去世地点
  • 配偶:何妙龄子女
  • 伍廷芳出生于新加坡,4岁时随父亲回国定居广州芳村,14岁时离开广州进入香港圣保罗书院,毕业后留香港任翻译。1874年(清咸丰三年),自费前往英国留学,获得林肯法律学员博士学位和大律师资格,时中国近代第一个法学博士。回国后,成为香港立法局第一位华人议员,在为华人争取权益时,与香港当局发生冲突,于1882年(光绪八年)离开香港进入李鸿章幕府,出任法律顾问,参与《马关条约》签订。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出使美国,任满回国后担任修律大臣,主持修订《大清现行刑律》。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伍廷芳再度使美,与美国国务卿路特订立《中美公断专约》。1910年(清宣统二年),伍廷芳卸任离美,次年武昌起义爆发,伍廷芳支持共和,出任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总长,参与南北议和。后又参加孙中山的护法运动,历任护法军政府外交总长、财政总长、广东省长等职。陈炯明叛变时,不顾生命危险支持孙中山的革命立场,并怒斥陈炯明。1922年6月23日,病逝广州,享年80岁。[2][1]

    国民党元老之一的谭平山在宣读追悼词时评价伍廷芳:伍老先生的英名,不独国人皆知,就是东西各国也均是敬仰不已。伍老先生毕生致力于国家民族的富强,为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3]

    人物关系全部

    何妙龄

    妻子

    伍朝枢

    儿子

    赵泰来

    曾外孙

    何启

    小舅子

    李鸿章

    同事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1842年7月30日(清道光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伍廷芳出生于新加坡,4岁时随父亲回国,[4]定居广州芳村。[5]伍廷芳幼年进私塾读书,但未到应试年龄,广西爆发了太平天国起义。[1]

    1855年(清咸丰五年)[5],伍廷芳被绑架到山中,绑架到一座山中,土匪准备勒索其父母交赎金领回,他机智地同山中的一个被胁迫当厨夫的人暗约,乘贼首率队出去行劫时,用酒灌醉看守,最后独自跑出险境,平安回到家中。[6]

    留学香港

    14岁时,伍廷芳离开广州,进入香港圣保罗书院,进一步接触了西洋文化。[6][7]1860年(咸丰十年),伍廷芳与时任华人陪审员的黄胜共同创办《中外新报》。[8]次年伍廷芳以优异的成绩毕业。[7]

    任职香港

    伍廷芳毕业后,受聘任香港中、高等审判厅翻译,闲暇时间常翻译外文资料,以赚取办报所需费用。[6][9]因工作出色,伍廷芳于1871年(清同治十年)任香港巡礼署议员。[9]

    自费留学

    1874年(清同治三年),伍廷芳自筹经费赴英国伦敦留学,进林肯法律学院深造。三年后,伍廷芳从林肯法学院毕业,获得博士学位,考取了大律师资格,成为中国第一个获取留学博士学位之人。[6][10]

    时任驻英公使的郭嵩焘得知伍廷芳获取英国律师资格的消息,欲意招揽他进入使馆工作,但双方几经交谈后,伍廷芳以收入低为由拒绝受聘。郭嵩焘不肯放走伍廷芳,又提出希望他去美国使馆工作,伍廷芳最终仍未能到美国履职。1877年(清光绪三年),伍廷芳因父亲去世返回了香港。[11]

    任职律师

    回到香港后,伍廷芳取得香港律政司批准充任律师资格证并任该法庭执行律师业务。成为律师后不久,他应中国贸易委员会的邀请,出席关于美国事业船员薄得(Porter)得诉讼案。当时,薄得(Porter)因恐吓渔民缴纳保护费被中国地方政府局部。而在美国使领馆举行的一次聆讯时,薄得(Porter)被撤销恐吓渔民的控罪,当庭释放。当时的福州中贸委主席指责美方不按规章办事。当美国驻华使馆派出秘书荷坎比(Mr Hocolmbe)到福州调查时,中贸委邀请伍廷芳和翰伦(Mr Hornner)律师代表中贸委出席聆讯。美使馆认为这不是一起法律事件,无需遵循法律程序解决,伍廷芳想要就此事与荷坎比(Mr Hocolmbe)进行谈判,但遭到拒绝。伍廷芳未在该事上发挥他作为律师的作用。[12]

    当时香港殖民当局在立法和具体执行中,常有抬高英人地位,压制华人的事件发生。一个英国人喝醉酒后在马路上和一华人口角,英国人当场将华人踢死。事后,几个英国法官却计划从轻结案。伍廷芳与英方据理力争,在他的争辩下和港督双方调解,英人被判处五年监禁,以及对死者家属予以巨额赔偿。[6]

    当时香港当局有对中国囚犯公开施行笞刑等不公刑法。1878年(清光绪四年七月),时任香港总督的轩尼诗(John Pope Hennessy)上奏英国政府宣布公开废除公开笞刑,引起在港英人的不满。全港英人在木球场召开大会时,仍然通过了公开笞刑等不公平的刑法,伍廷芳见状与英人交涉,多番讨论无果后,伍廷芳愤怒离席。[13]

    1878年(清光绪四年)底,伍廷芳被香港当局委任为“太平绅士”,成为第一个获此职位的华人。明年初,伍廷芳出任香港立法局议员。[6][13]

    英方有规定华人病死后,若没有皇家医院的证明则需要剖尸验明有无传染病,以此来向死者家属勒索金钱。伍廷芳认为此事属实不公,他带领华人请愿要求废除不合理的解剖规定,遭到香港总督轩尼诗的拒绝后,伍廷芳于1882年(光绪八年)九月辞职离港。[6][14]

    入职北洋

    1882年(光绪八年),伍廷芳被直隶总督李鸿章招入幕府,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协助李鸿章办理洋务。伍廷芳参与了1885年(光绪十一年)的中法谈判,签订《中越边界通商章程》。[13]

    次年七月,北洋水师提督丁汝昌率领“定远”“镇远”等四艘军舰开进日本长崎船坞加油修理时,与当地日方警察发生斗殴事件,中方水兵和日方军警都有所伤亡,史称“长崎事件”。起初,日方对待此事态度蛮横,拒绝抚恤。李鸿章随即命令伍廷芳草拟交涉方案。伍廷芳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三种方案,考虑到了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形和应对的程序,面对日方的蛮横态度,伍廷芳向李鸿章提出主动“停审”,以显示中方强硬的态度。最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表示对该案和解。[14]

    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清廷前后四次遣使赴日求和。伍廷芳前后两次随团赴日求和,在《马关条约》签订后,以换约全权大臣的身份在烟台与日本换约。伍廷芳抵达烟台后,与日方代表伊东巳代治经过五次会晤完成《马关条约》的批准交还手续。[13]

    出使美国

    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清廷封伍廷芳为四品卿衔充任出使美国、日斯巴尼亚(西班牙)、秘鲁大臣。伍廷芳与次年三月抵挡美国首都华盛顿,谒见美国总统威廉·麦今(William Mckinley),递交国书,成为清朝驻美国第7人公使。[15][2]

    伍廷芳抵达美国后,第一个问题便是接替上一任杨儒向美国政府抗议排斥华工问题。当时美国常有华工、华人被抢劫、杀害事件发生,伍廷芳到任后设法为他们争取权益,但其抗议最终失败,美国通过了“卡恩提案”,将排华范围进一步扩大。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伍廷芳奉命同墨西哥签订《中墨通商条约》。[1]次年,义和团运动爆发,美国多有使用媒体对中国人妖魔化,伍廷芳对此表示抗议,并陆续在美国各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解释义和团爆发的原因,维护中国人民的形象。[9]同年,伍廷芳在奉清政府之名缉捕逃往美国的革命党人梁启超,但在各国的营救下未能成功。[15]

    回国修律

    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伍廷芳结束驻美公使,回到中国,被清政以四品候补京堂衔。任商约大臣,在上海与英、美、日等国家进行修约谈判,[1]旋任修律大臣,与当时的法学家沈家本共同主持清末法律改革,曾草拟民刑律草案。伍廷芳利用西方法学的知识,在草拟的法律草稿中,删除了清律中“凌迟”“连坐”等重罪,还主张设立法律学让,普及法律教育,以及培养法律人才等。[1]此外,伍廷芳还奏请朝廷修订《商律》和《破产律》。[9]

    再度使美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伍廷芳充任出使美国、墨西哥、秘鲁、古巴国大臣,伍廷芳于次年初离开上海,先抵达日本东京,受到了日本政界要员的欢迎。[9]抵达美国旧金山后,因前一年旧金山发生了地震和火灾,处于灾后恢复期,伍廷芳慰问了受灾的华人。[16]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伍廷芳与美国国务卿路特订立《中美公断专约》,作为中国加人荷兰海牙国际和平组织的前提条件。由于条约暂未公布,条约内容便成了各国臆测的对象。日本政府便让驻美公使前来探询,还让自己结识的在华多年的英国传教士杜腊费约见伍廷芳。伍廷芳在在与杜腊费熟悉后,与他合作以十万美金的为酬金将专约的底稿卖给了日本人,实际上伍廷芳所买的底稿中关于三条秘密条款的内容已经被删去,直至真正的专约公开后,国际社会才得知。[17]

    当时,南美诸国排华行动的高涨,伍廷芳决计出访南美各国,履行自己的外交职责。1909年(清宣统元年),伍廷芳得知秘鲁工党借议会选举之际煽动排华,华人商店被抢,多人受伤。伍廷芳上报朝廷,请求政府依照国际公法派出军舰巡游美洲,一则加强合作,联络感情;二则顺道访问南美各国,震慑各国,保护华侨。清政府拒绝了伍廷芳的奏请,命他访问南美各国,签订新约。[17]伍廷芳抵达南美后,与秘鲁签署了《中秘废除苛例证明书》。[9]

    支持共和

    1910年(清宣统二年),伍廷芳卸任离美,经欧洲回国。回到北京后,伍廷芳称病请假,寓居上海,自号“观渡庐老人”。[9]闲居上海期间,伍廷芳见到清政府衰微,开始出现反清思想。在《奏请剪发不易服折》中,伍廷芳借剪发一事呼吁朝廷变法革新。[18]

    1911年(宣统三年)武昌起义爆发后,各省纷纷响应,伍廷芳出任沪军都督府外交总长。伍廷芳赞成共和,发《忠告清监国赞成共和文》和《致清庆邸书》,表示支持共和,劝告清帝溥仪退位。[1][18]南方各省光复后,伍廷芳作为临时外交代表,与南方议和总代表人在上海进行南北议和。谈判过程中,伍廷芳坚持以共和为前提,和张謇等人发表了“共和统一会意见书”,认为如果革命战争继续发展下去,就会造成列强干涉的危险。[1]

    在第一阶段的谈判达成一致后,袁世凯出尔反尔以唐、伍达成的“会议各约,未先与本大臣商明,违行签定”为借口,免去唐绍仪的议和代表职务,改由自己与伍丢芳“直接往返电商”。该行为遭到了伍廷芳的严厉驳斥,在第二阶段的谈判中,伍廷芳致电英、法、美、日、俄、德六国领事,试图求得国际社会的支持。他还与段祺瑞进行联系,分化北洋军,促使袁世凯逼迫清帝退位。历经45天的谈判后,最终南北双方达成协议:清帝退位,孙中山让位于袁世凯。[1][19]

    闲居著书

    袁世凯当上总统后,伍廷芳提出辞呈,退居上海。期间,曾被“国民共进会”“国民公党”等党派推为首领,还被“共和党”列为理事,但伍廷芳都未正式就职,而是在家中醉心灵学、儒学、佛学等书籍。[1]伍廷芳还出版了《中华民国图治刍议》一书,提出了治理国家的构想,以及全面介绍美国社会的《美国视察记》一书。袁世凯复辟期间,曾邀请伍廷芳加盟,被伍廷芳拒绝,还驳斥了帝制复辟言论。[9]

    短命内阁

    袁世凯死后,黎元洪继任大总统、段祺瑞组阁任总理。[1]1916年11月13日,黎元洪发布大总统令,特任伍

    廷芳为中华民国外交总长。次月,伍廷芳在上海宣布就职。[20]1917年,在“府院之争”[a]中,伍廷芳支持黎元洪。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段祺瑞为争取对德宣战,以武力威胁国会。他集结数千米军警、无赖,以“公民请愿团”的旗号包围国会,逼迫国会议员通过参战案,否则不允许议员离开,并殴打反对对德宣战的议员,史称“公民团事件”。

    段祺瑞的行为引起了伍廷芳等人的愤慨,伍廷芳会同海军总长程璧光等内阁成员相继提出辞呈。段祺瑞被黎元洪宣布免去国务总理的职务,以75岁的伍廷芳为代理国务总理兼外交总长。伍廷芳接任后组件伍廷芳内阁,成员主要包括兼任教育(兼代内务)总长的范源濂、财政总长的李经羲、海军总长的张士钰、司法总长的程璧光、农商总长的张耀曾、交通总长的谷钟秀等人。[1]

    张勋以调节府院之争的名义,带兵入京实施复辟活动,迫使黎元洪下令解散国会。黎元洪被迫同意,提出解散国会的命令应由代总理伍廷芳副署方能生效,并以提拔伍廷芳儿子伍朝枢为外交部次长作为副署该命令的条件,遭到伍廷芳断然拒绝。[1][20]1917年,6月伍廷芳以拒不副署解散国会为由,提出辞呈乘船南下,结束了19日的内阁总理之职。[9][20]

    南下护法

    张勋复辟失败后,段祺瑞重新执掌国务院。1917年9月,孙中山在广州建立护法军政府,任大元帅,发起护法运动。伍廷芳南下参加护法运动,被任命为外交总长。[21][1]但军政府的实权掌握在以岑春煊为首的西南军阀手中,孙中山见他们并不真心护法,与其发生矛盾,于是愤而离职。孙中山李开广州后,伍廷芳留任军政府总裁,后又兼任外长和财长。[1][21]

    1919年,巴黎和会期间,伍廷芳之子伍朝枢作为代表之一作为南方政府参加巴黎和会,伍廷芳支持他们以较鲜明的态度表示如果列强不肯接受中国代表团的保留意见、将拒绝在和约上签字的做法。任职军政府期间,伍廷芳见到桂系军阀勾结北洋军阀独断专行。伍廷芳代表南方政府与英、美等国交涉,使外国使团按照比例拨出部分关税余款,交予南方政府使用。在商议后,余款被作为了办大学的基金,但桂系军阀不断提出挪用基金的要求,并威胁伍廷芳如不听取则会采用激烈手段。伍廷芳被迫携印信和税款离广州去上海,后转去辗转香港。[1]

    1920年4月9日,伍廷芳发表《离粤通电》,在通电中,伍廷芳历数西南军阀的五大罪状,指责他们以护法之名行害民之时,并声明会保留存款,将来还与人民。伍廷芳离开广州后,西南军阀试图起诉伍廷芳,因伍廷芳熟知法律,西南军阀的起诉未能成功。[1][21]

    愤而离世

    与西南军阀决裂后,伍廷芳转而与孙中山合作。1920年冬,伍廷芳随同孙中山回到广州,恢复军政府。次年5月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伍廷芳任外长兼财长。[1]就任后,伍廷芳积极展开对外交涉,争取国际社会承承认广州政府。11月29日,伍廷芳代表广州政府致电正在华盛顿举行的有多国参加的太平洋会议,提出了3项主张,包括承认广州政府,撤回承认北洋徐世昌政府的统治权,禁止西方各国干涉中国内容,中国与各国之间的外交宜采取开放政策。关于华盛顿会议期间,北京政府的代表同日本代表签订所谓《解决山东悬案条约》,伍廷芳代表广州政府通电拒绝承认。[3]

    1922年4月,孙中山以陈炯明反文对北伐而免去陈的职务,伍廷芳接任广东省长。伍廷芳与廖仲恺等人努力为北伐军开辟开源,支持北伐军进军。[1]

    1922年6月16日,陈炯明叛变,下令炮轰广州总统府,公开背叛孙中山。孙中山被迫进入停泊在省河商的“楚豫”舰避难,又转至永丰舰(后改名中山舰)。次日,伍廷芳冒着生命危险与卫戍司令魏邦平划着小哥登上“楚豫”舰,探望孙中山,共商征讨事宜。孙中山对伍廷芳表示了革命的决心,伍廷芳立即离舰登陆,以外交部长的名义电告身在广州的各国领事,希望他们严守中立,不要帮助叛军。[1]

    由于伍廷芳与陈炯明处于对立位置,广州卫成司令魏邦平出于对伍廷芳安全的考虑,将他接到司令部,又多方转移至岭南大学的外交部一个秘书家中暂住。6月18日,陈炯明致电伍廷芳,请其出面劝孙中山下野,言辞狂悖,伍廷芳愤怒至极,以至卧床不起。[3]

    伍廷芳之子伍朝枢将他送往医院治疗后,病情持续恶化,6月23日病重离世,享年80岁。1924年12月10日,迁葬于广州市东郊的望冈,由孙中山亲自撰写碑文。[3]

    人物成就

    清末修律

    自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伍廷芳被任命为修律大臣起,主持修律工作五年有余,其主要工作主要以“除旧布新”为主,即删改旧律、增设新法和推动现代法律教育。[22]

    伍廷芳主张删除《大清律例》中的酷刑,如“凌迟”“枭首”“戮尸”等,伍廷芳在《删除律例内重法折》中主张应该废除旧律例中的重型,以斩决、绞决、监候替代。此外,伍廷芳还建议废止“刺字”“鞭笞”等带有侮辱性的刑法,提出法律的宗旨是在于让人民改过自新,因此他提出在顺天府之下设立习艺所,统一对轻罪犯进行劳动改造。在“删除酷刑”之外,伍廷芳还建议废止“连坐”,主张罪犯违法不累及妻子,÷知情不报外,一律不追究法律责任。伍廷芳的奏请,得到了朝廷的允许,在伍廷芳的主持下,清朝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刑罚制度的“去封建化”。伍廷芳还进一步改革了案件中的审案方式和狱政,禁止刑讯逼供和狱政腐败。禁止各级地方官员刑讯逼供。改造现有的监狱的居住条件和凡人的饮食生活条件,以增强对犯人的感化力。[22]

    在删改旧律的同时,伍廷芳还主持完成了新增法律,包括《大清商律》《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印刷物件专律》《商会简明章程二十六条》《铁路简明章程二十四条》等。[22]

    在增设的新法中,伍廷芳运用西方现代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打破了中国传统法律的重刑轻民、民刑不分、诸法合体的弊病,实现了民刑分隔、实体法和程序法分离。虽然由于辛亥革命的爆发,新律为能即时实施,但伍廷芳主持清末修律仍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中国法律近代化的进程。[22]

    在修律之初,伍廷芳还提出要尽快培养能够运用新律进行司法审判的人,1905年4月26日,伍廷芳向清政府奏请在京师设立法律学堂,甄选、培养法律人才,次年10月,京师法律学堂作为近代中国第一所司法专科学校正式开办。另一方面,伍廷芳还提出仿照日本建立各省的“仕学速学科”,对地方官进行全面的“在职普法教育”。此后,法律学堂在全国各省相继设立,其中尤以时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的袁世凯辖下的北洋政法学堂办学成绩最为显著,培养出众多具备现代法律知识和素养的专业人才。[22]

    伍廷芳师中国法律近代化的重要人物之一,其法律观以及实践对于中国法律近代化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在清末主持修律活动中,伍廷芳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法律近代化,加速了中国法律近代化的进程;其次,伍廷芳注重公民教育、促进公民法治意识的培养,对后世中国法律现代化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23]

    人物评价

    伍廷芳去世后,全国迅速展开了对他的追悼活动,在其追悼大会上的挽联、挽额多达1000多幅。[3]

    国民党元老之一的谭平山在宣读追悼词时评价伍廷芳:伍老先生的英名,不独国人皆知,就是东西各国也均是敬仰不已。伍老先生毕生致力于国家民族的富强,为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3]

    曾任广东护法军政府顾问的孙洪伊在追悼会上称“伍老先生最可令人敬慕的是他,能以出世之精神,作入世之事业”。[3]

    时任江苏省教育会代表袁观澜在伍廷芳的祭奠仪式结束后上台发表演讲,称赞伍廷芳:伍老先生的道德文章、法律政治,不独国人景仰,即是寰球万国也无不仰慕。[3]

    晚清名臣翁同龢曾与伍廷芳有过接触,在他的日记里,评价伍廷芳:熟知洋人律法,有志气。[24]

    轶事典故

    调侃罗斯福

    伍廷芳第二次出使美国时,得知美国总统罗斯福喜欢喝酒,于是命人从中国托运来几瓶花雕酒。罗斯福喝完伍廷芳送的酒后依旧很想念花雕酒的味道,于是来到伍廷芳的官邸索酒喝。当伍廷芳去拿酒时,却发现酒早被自己的仆人喝光了,伍廷芳情急之下将荔枝罐头的汁液倒入酒中蒙混过关。罗斯福没有察觉,仅觉得味道比之前的酒淡了一些,但仍然觉得好喝。[16]

    事后伍廷芳再为罗斯福运来一批花雕酒,但罗斯福喝过之后觉得没有在伍廷芳的府邸喝多的味道好。伍廷芳只好实言相告。事后,伍廷芳见到罗斯福,常以“还要不要喝那回的好酒”调侃他。[16]

    拜访爱迪生

    1909年12月24日,伍廷芳在美国人费林先生的陪同下,拜访了科学家、发明家托马斯·阿尔瓦·爱迪生(Thomas Alva Edison)。两人就中国工人、商人、学生赴美人数日益增多一事交换了看法。伍廷芳说:"华工来美,不会对美国有何消极影响。伍廷芳还邀请爱迪生前往中国旅行,爱迪生欣然接受了他的邀请。[25]

    家族成员

    伍廷芳人物关系表

    关系

    姓名

    简介

    父亲[5]

    伍社常

    又名伍阿章,早年从广州到南洋谋生,在新加坡开杂货铺。

    母亲[5]

    余娜

    中国客家妇女

    妻子[11]

    何妙龄

    17岁嫁给伍廷芳,牧师何福堂长女

    儿子[4]

    伍朝枢

    -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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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以黎元洪为首的总统府与以段祺瑞为首的国务院之间的争斗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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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罗明,徐彻. 清代人物传稿·下编·第7卷[M]. 辽宁: 辽宁人民出版社, 1993: 273-280. (8)

    [2]张金超. 广东历代官箴[M]. 广州: 广东人民出版社, 2017.06: 125-127.

    [3]“三世”外交家伍廷芳[M]. 福建: 福建教育出版社, 2015.03: 250-264. (9)

    [4]丁俊贤,喻作凤著. 伍廷芳评传[M]. 上海: 人民出版社, 2005: 27-29.

    [5]张礼恒. “三世”外交家伍廷芳[M]. 福建: 福建教育出版社, 2015.03: 1-9.

    [6]朱汉国,杨群主编. 中华民国史人物卷·第6册[M]. 成都: 四川人民出版社, 2006: 4046-4052.

    [7]张礼恒. “三世”外交家伍廷芳[M]. 福建: 福建教育出版社, 2015.03: 10-15.

    [8]丁俊贤,喻作凤著. 伍廷芳评传[M]. 上海: 人民出版社, 2005: 52-56.

    [9]张恒礼. 伍廷芳的外交生涯[M]. 北京: 团结出版社, 2008.12: 248-253. (7)

    [10]张礼恒. “三世”外交家伍廷芳[M]. 福建: 福建教育出版社, 2015.03: 24-26.

    [11]丁俊贤,喻作凤著. 伍廷芳评传 [M].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 60-65.

    [12]丁俊贤,喻作凤著. 伍廷芳评传[ M].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 75.

    [13]张恒礼. 伍廷芳的外交生涯[M]. 北京: 团结出版社, 2008.12: 48-57 .

    [14]张礼恒. “三世”外交家伍廷芳[M]. 福建: 福建教育出版社, 2015.03: 56-89.

    [15]张礼恒. “三世”外交家伍廷芳 [M ]. 福建: 福建教育出版社, 2015.03: 90-130. (7)

    [16]“三世”外交家伍廷芳[M]. 福建: 福建教育出版社, 2015.03: 133-136.

    [17]“三世”外交家伍廷芳[M]. 福建: 福建教育出版社, 2015.03: 140-145. (4)

    [18]“三世”外交家伍廷芳[M]. 福建: 福建教育出版社, 2015.03: 166-169. (5)

    [19]“三世”外交家伍廷芳[M]. 福建: 福建教育出版社, 2015.03: 188-189.

    [20]“三世”外交家伍廷芳[M]. 福建: 福建教育出版社, 2015.03: 215-221. (3)

    [21]“三世”外交家伍廷芳[M]. 福建: 教育出版社, 2015.03: 234-243. (5)

    [22]刘健. 伍廷芳在清末修律中的主要贡献[J]. 牡丹江教育学员院报, 2014

    [23]张体勇,刘阳. 我国法律近代化的缔造者和推动者伍廷芳[J]. 兰台世界,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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