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标志是在响应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在国际环境标志运动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一直把推广环境标志工作作为实施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措施之一。到目前为止,中国环境标志已经在家电、办公设备、日用品、纺织用品、建筑装修材料等领域开展了56大类产品的认证,有1100余家企业生产的21000多个品种规格的产品获得了了中国环境标志。
中国环境标志计划的宗旨是:第一,围绕国家环境保护总目标,充分利用环境标志这一市场经济手段来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中国环境质量的改善,为国家环境决策做贡献。第二,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提高公众健康保护水平,引导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第三,开拓中国企业的双绿色发展模式,建立中国的绿色技术措施体系,引出绿色经济,让环境标志产品成为联系公众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纽带,推进可持续消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根据世界各国已经开展的环境标志的类别和中国的国情,中国环境标志在实施中就确定了在中国优先开展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种类。
国际履约类
中国政府担负着对包括中国人在内的全体世界公民利益负责的责任,亦成为许多国际协定的签约国之一。因此国际履约类产品的认证是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的优先考虑。如1991年6月,中国政府签定了《保护臭氧层国际公约》,为保证中国能如期履约,环境标志开展了许多相关种类产品的认证,以促进中国各行业CFCs替代技术的进步。
可再生、回收利用类
利用回收废品进行再生产,可以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因此这类产品也被确定为中国优先发展种类之一。
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类
这类环境标志技术要求主要针对那些可引起区域环境污染加剧的产品,这是我们的一个重要的努力方向。
改善居室环境质量类
随着中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居室环境质量逐渐引起重视。中国人正在积极改善居住现状
保护人体健康类
此类产品的环境行为正逐渐引起中国消费者的普遍重视,例如,移动通讯产品、电视机、个人电脑等对人体的辐射,一般服饰中染料通过皮肤吸收对人体产生致癌的可能性等。随着中国人均消费水平的提高,这类产品将被作为重点发展的领域之一。
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类
中国是世界上人均缺能大国。因此大力发展节能降耗产品,提高产品的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率是中国的努力方向。
2005年中国环境标志在生态住宅和装饰装修行业开始了环境标志认证工作,标志着环境标志开始由产品迈向服务领域。中国环境标志以保证公众健康、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重点拓展与老百姓消费最为密切的衣、食、住、行、用五个领域,不断推出与国际接轨的新标准,不断实施与国家环境战略配套的新举措,促进了中国的绿色产业、绿色经济的发展。
中国环境标志在中国开展了大量的活动,来提高中国公众的环境意识,推动中国的绿色消费。中国环境标志从2002年2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中国公众绿色消费调查”和“环境标志万里行”活动,相继在郑州、西安、上海、武汉、成都、广州、青岛、新乡等多个城市进行,发放调查问卷数万份,对中国公民的环保意识程度、消费者对绿色消费的认知情况、对环境标志产品的认知情况和中国消费者对绿色环保产品的了解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环境标志的推广活动。通过各种活动来引导公众的绿色消费,并积极参与到绿色奥运和政府绿色采购活动中去。
为交流各国环境标志计划实施经验,扩大中国环境标志国际影响,探讨环境标志对跨越绿色贸易壁垒和服务于绿色奥运的可行性,2004年5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主办了“环境标志与全球绿色经济暨中国环境标志十周年庆典主题峰会”,这次会议邀请了国际,国内的专家和企业代表,对如何用环境标志认证推动全球经济和各国之间环境标志合作与互认等课题,进行专题报告和互动式交流。这次会议向世界同行介绍了中国环境标志的历史和现状,同时与参会代表交流了世界环境标志发展的最新动态。为配合这次活动,环保总局还分别在广州,南京,成都举办了宣传推广活动,充分宣传了环境标志工作的目的与意义,调动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巩固了中国环境标志在中国绿色产品认证中的权威地位。同时,国家环保总局还表彰在中国环境标志实施10年来的优秀企业和推进单位。这次受到表彰的企业是中国企业界在环境行为方面的优秀代表,他们的涌现表明环境标志工作在中国的成功开展,有效推进和引导了中国环境友好产品的形成和发展,改善了企业的环境行为,对保证产品质量、引导绿色消费、发展绿色经济、促进中国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2003年初,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成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认证中心即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并授权这个中心开展环境标志授予工作。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在机构和管理体制两个方面都形成了与国际全面接轨的局面。在机构上,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支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技术指导、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管理标志的使用,既体现了政府对环境标志的引导,也体现了多方面的公众参与,确保了环境标志的公证性和可靠性。
环境标志的实施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环境标志产品类别确定及其相应环境标志产品的标准的制订;二是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和环境标志证书的发放。这是按照ISO14024所要求原则和程序实施的,中国环境标志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充分采纳相关方的意见,力求标准的客观公正性。中国环境标志标准以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方式颁布,国家环保总局对每一项标准都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召开专家审议会,以保证环境标志标准的先进性。中国环境标志的认证实施过程有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具体承担,对每一家申请认证的企业都要进行现场检查,产品抽样,产品检测等过程,并要求企业建立环境标志保障体系,以保证产品能持续稳定的达到环境标志标准的要求,中国环境标志认证有效期三年,每年需进行一次年检,三年后需重新申请认证。中国环境标志标准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以确定标准的有效性。
近十年来环境标志计划数量增加很快,而各计划间的运作及相互作用也愈趋明显,并超越国界。中国环境标志与周边一些国家的环境标志计划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国与韩国、日本、澳大利亚签订了互认合作协议,同时,正在和新西兰,泰国等国准备代理协议的签订。
自1996年中国进行政府采购试点以来,特别是1998年以后,中国的政府采购事业迅速发展,全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各项改革逐步推进,采购规模快速增长,采购范围日益扩大,采购程序更加规范。
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可以引导和推进全社会绿色消费。
中国环境标志关注于国际和国内的绿色产品的发展方向,从技术指标到成本分析等多方面对中国企业提出产品的环境技术标准,成为部分部门采购时所依据的绿色产品评选标准,而很多企业依托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彰显产品的绿色特性。因此中国环境标志对于推动产品技术进步,扩大绿色产品市场,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节约能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减少污染,保护人体健康,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树立政府机构环保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初次认证
1.企业将填写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环境标志保障体系文件连同认证要求中有关材料报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认证中心)。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产品部办公室进行初审,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认证费用及年度监督检查费用,并向企业下发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受理通知书。
2.认证中心检查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核,向企业下发文件审核意见,企业按认证中心提出的文审意见进行整改;认证中心检验室根据申请认证企业及产品情况确定抽样方案。
3.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产品部检查室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同时通知省市环保局派员参加;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
4.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体系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5.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撰写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6.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7.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8.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9.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
增项认证
1.需增项认证的企业,填写《环境标志产品增项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
2.对某个已获认证产品型号基础上扩展(派生)的新型号的认证申请,如果其受控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与原产品型号一致,且其变更部分对满足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指标无影响时,可在申报增项的同时提出免检申请;
3.认证中心收到认证材料后的工作程序与初次认证工作程序一致。
境外企业认证
1.境外企业或经销商就其在国外生产、国内销售的产品申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境外企业),并按境外企业认证材料清单要求提供材料,报认证中心;
2.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产品部办公室进行初审,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认证费用及年度监督检查费用,并向企业下发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受理通知书;
3.认证中心检查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核,向企业下发文件审核意见,企业按认证中心提出的文审意见进行整改;
4.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认证中心根据申请认证企业及产品情况,确定检查方案和抽样方案,产品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5.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6.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7.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8.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9.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与国内认证企业年检区别的是,在证书有效期内每年增加一次市场抽检。
年度监督检查
1.认证中心根据企业证书发放时间,制定年检计划,提前向企业下发年检通知。企业按合同要求缴纳年度监督检查费,认证中心组成检查组,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工作;
2.现场检查时,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3.检查组根据企业材料、检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4.年度监督检查每年一次。
复评认证
1.三年到期的认证企业,应重新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
2.其余认证程序同初次认证。[1]
[1] 环境标志认证首页 | 环境标志认证网 · 环境标志认证网[引用日期2021-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