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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值班电话:0813-8201084 传真:0813-8201080 七、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资料
  • 成立时间:1992年6月
  • 正文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来源:市政府法制办

    内设机构:法规科 监督科

    地址:汇东新区丹桂大街181号

    负责人:刘剑 主任

    徐力 副主任

    罗润礼 副主任

    值班电话:0813-8201084

    传真:0813-8201080

    投诉:监督科 0813-8201113

    一、拟定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计划,审查、修改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起草或组织起草某些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承办省人大、省政府及市人大发送市政府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汇总上报修改意见。

    二、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纠正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和区县政府作出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具体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

    三、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市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并负责依法审理涉及行政复议的规范性文件。办理涉及市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

    四、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法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五、研究政府法制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经济发展、宏观调控、改革开放等带普遍性的重大问题,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

    六、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学习培训、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的颁发、管理工作。

    七、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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