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变量的选择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1)操纵变量应是可控的,即工艺上允许调节的变量,而且在控制过程中该变量变化的极限范围也是生产允许的。除了物料平衡的控制之外,不应该因设置控制系统而改变了原有的生产能力。
(2)操纵变量一般应比其他干扰对被控变量的影响更加灵敏。为此,应通过合理选择操纵变量,使控制通道的放大系数适当大、时间常数适当小(但不宜过小,否则易引起振荡)、纯滞后时间尽量小。为使其他干扰对被控变量的影响减小,应使干扰通道的放大系数尽可能小、时间常数尽可能大。
(3)在选择操纵变量时,除了从自动化角度考虑外,还要考虑工艺的合理性与生产的经济性。一般说来,不宜选择生产负荷作为操纵变量,因为生产负荷直接关系到产品的产量,是不宜经常波动的。另外,从经济性考虑,应尽可能地降低物料与能量的消耗。
主体不同
1)被控对象:要求实现自动控制的机器、设备或生产过程。1例如数控机床按照预定程序自动地切削工件,在这里数控机床就是被控对象。人造卫星准确地进入预定轨道运行并回收,在这里人造卫星就是被控对象。
2)被控变量:也称为被控对象的输出量,即要求严格加以控制的物理量。比如要求保持为某一恒定值,温度、压力或液位等。也可以是要求按照某个给定规律运行,比如飞行航线、记录曲线等。
3)控制对象:控制装置,是对被控对象施加控制作用的机构的总体。比如人取书的过程,眼睛、大脑和手臂产生控制作用,它们统称控制对象。
4)控制变量:作用于控制系统的输入端,并可使系统具有预定功能或预定输出的物理量。比如飞机自动驾驶仪系统,控制变量是给定的常值俯仰角,自动驾驶仪系统的任务就是在任何扰动作用下,始终保持飞机以给定的俯仰角飞行。
主动与被动的区别
1)被控对象、被控变量是被控制的;
2)控制对象,控制变量是施加控制的;
要求不同
1)被控对象被要求某个工作状态或参数自动按预定规律运行;
2)被控量被要求保持某一恒值或按某个给定运动规律运行;
3)控制对象被要求通过被控量的反馈信息不断修正被控量与输入量之间的偏差,从而实现控制任务;
4)控制变量被要求是预先设定好的物理量。
应用研究:
自动控制的发展,从开始阶段的发生到形成一个控制理论,讲整个这个进程。自动控制就是指这样的反馈控制系统,这是由一个控制器跟一个控制对象组成的,把这个控制对象的输出信号把它取回来,测量回来以后跟所要求的信号进行比较。
根据这误差告诉控制器,这就是机器内部的工作了。让控制器完成这个控制作用,使得这个偏差消除或者说使得控制对象的输出跟踪我所需要的要求的信号。控制对象的输出量一般来说都是一个物理量,比如说我控制一个机器的转速,就是需要把速度测量出来,才能进行控制。